巴林右旗企业债务:股东责任、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

一、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

公司出现欠款情况,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
  1.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对公司承担责任;
  1.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通常情形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此后,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与股东并无关联。

二、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

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
  1.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
  1.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
  1.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1.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避免超期,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1. 若债务存在担保,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

三、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

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但需满足以下条件: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

巴林右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北部,是科尔沁草原的重要组成部分。全旗总面积10256平方公里,人口16.74万,辖19个苏木乡镇,是一个以牧业为主的半农半牧旗。由于自然条件差,土地沙化严重,经济基础差,结构单一,商品经济极不发达。农牧民长期过着艰苦的生活。1986年被列为国家重点扶持县时,全旗贫困户占总户数35%。巴林右旗辖4个镇、2个乡、10个苏木:大板镇、巴彦琥硕镇、宝日勿苏镇、巴彦汉镇、朝阳乡、羊场乡、索博日嘎苏木、查干沐沦苏木、沙巴尔台苏木、岗根苏木、幸福之路苏木、巴彦塔拉苏木、查干诺尔苏木、益和诺尔苏木、胡日哈苏木、西拉沐沦苏木。经过数年全方位的扶贫开发工作,巴林右的贫穷状况有了根本好转。到1992年,全旗工农业总产值已突破2.7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800元,进入了率先解决温饱的行列。在扶贫开发中,他们突出抓了科技进步、发展乡镇企业和兴办经济实体等几方面。如今,这里已成为赤峰北部能源及通讯枢纽。丰富的资源、优惠的政策及淳朴的民风给此地的大规模开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前景。